金管會2考量 暫不開放期信業發行碳權期貨ETF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8日電)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與金融總會等開會討論2023年金融建言白皮書,針對期信業爭取開放發行碳權期貨ETF等3則建言,雖金管會基於2因素,初步列為不參採,黃天牧仍請相關局處後續持續評估是否有參採可能。
黃天牧今天率各局處與金融總會、各金融業公會、金融周邊單位及提案單位等召開研商會議,針對金總所提「2023年金融建言白皮書」進行雙向溝通。
金總今年金融建言白皮書共納入25項建言及37則具體建議,其中,在涉及金管會權責方面,金管會共參採11則具體建議、11則持續評估,另有3則金管會初步列為不參採,但黃天牧會中特別裁示,請相關局處持續評估是否能參採。
3則初步列為不參採的建言中,包括期信業爭取開放發行碳權期貨ETF。金管會認為,第一,碳權期貨ETF商品屬性複雜,投資人較難理解,其次,商品淨值長期減損,若在淨值下跌時引起投資人盲目追買,可能會有疑慮,因此暫不開放。
金管會採納的11項建言,包括開放投信基金得運用境外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NDF)作為新台幣匯率避險工具;員工持股信託擴大適用;針對防疫險特殊狀況,調整防疫保單案件計件方式以計算評議服務費;調整風險係數以鼓勵保險業透過私募基金投資長照及綠能產業等。
另還有鼓勵金融業者開發碳金融商品服務;針對不同金融機構建立雲端服務明確監理指引或服務規範;配合大量持股公告申報門檻降至5%,規劃未來申報方式由現行紙本申報改為電子化申報等。
至於金管會列入持續評估的11項建言,包括金融業希望櫃買中心研議推動證券商發行結構型商品掛牌;希望金管會開放證券商得發行外幣計價結構型債券,利率條件得不限於正浮動或固定利率,並得以信託或證券自營方式辦理等。
金管會表示,將持續督導櫃買中心研議推動結構型商品掛牌制度可行性,並將視研議結果再行評估。(編輯:楊蘭軒)11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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