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礦業法三讀 台泥:和平及蘇澳廠已通過環評

2023/5/26 22:37(5/27 09:5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台泥公司花蓮和平礦場。(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台泥公司花蓮和平礦場。(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26日電)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三讀通過,新法上路後,舊礦場須補辦環評、未作諮商同意礦場1年內補辦原住民諮商同意。水泥業龍頭台泥表示,和平及蘇澳兩廠已通過環評,和平廠也在去年主動完成4個石礦的部落諮商程序。

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天三讀通過,刪除採礦不需地主同意、申請展延原則核准等霸王條款,且新法上路後,舊礦場須補辦環評、未作諮商同意礦場1年內補辦原住民諮商同意。

台泥回應中央社詢問時表示,台泥和平及蘇澳兩廠很早以前就已經通過環評程序;礦業法修正三讀前,和平廠於2022年也主動完成了和平、寶來、合盛原以及金昌等4個石礦的部落諮商程序。

在花蓮設有新城山礦場的亞泥則表示,公司向來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一切依法辦理,「過去如此,現在如此,未來也不會改變」;新法上路後,經營成本初步評估應會增加,幅度目前尚未能估計,但不會影響亞泥依法行事的決心。(編輯:林克倫)112052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礦業法三讀 既有礦場未辦原民諮商可廢止礦業用地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