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華藥澄清媒體報導 強調對AOP無任何賠償義務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12日電)藥華藥與原本合作的代理商AOP公司間的糾紛仲裁案在纏訟約5年後,最終藥華藥獲「撤銷賠償」。惟AOP在最新受訪時主張,「不代表沒賠償責任」,對此,藥華藥今天盤中重訊反駁指,對AOP無任何賠償義務存在。
藥華藥今天針對自由時報專訪AOP報導內容透過重大訊息提出反駁,透過公告表示,AOP不實主張早已大肆傳播至主管機關、各大媒體,但相關主張內容均與事實不符而未獲披露。關於此篇訊息,藥華藥更沒有得到任何平衡報導。
藥華藥表示,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已於今年2月判決中明確載明,仲裁判斷中認定藥華藥具有故意而應賠償部分均予撤銷,藥華藥對AOP公司並無任何賠償義務存在,判決主文第一時間早已檢送櫃買中心備查,並於5月解除藥華藥變更交易方式。
藥華藥指出,截至目前已有瑞士、奧地利、德國、美國法院,均判決AOP於各國請求並無理由。AOP被判決應負擔訴訟費用,而藥華藥均已經收訖該訴訟費用款項。正因各國判決屬公開文件,資訊公開透明,藥華藥與AOP訴訟進度,無「應公開而未公開」訊息。
藥華藥也特別提到,國際上生技產業專利纏訟事件,雖屬常見,但代理商反告專利權所屬公司,卻實屬罕見。藥華藥表示,目前正值現增特定人繳款時間,該報導顯有意圖散布不實訊息,意圖操縱股價、干擾現增、擾亂市場交易秩序,籲投資人勿受誤導。
藥華藥此次發行新股1670萬股,每股現增價408元,預計募資68.13億元,繳款期間自10月4日至11日。自111年10月12日起至111年11月14日15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藥華藥11日也公告,基於整體投資策略考量,全體董事放棄認購111年度現金增資股數達得認購股數1/2以上,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藥華藥今天股價開低一度來到431.5元波段新低價,隨後翻紅逐步向上墊高,漲幅超過3%。(編輯:楊凱翔)11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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