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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修正國安法 業者:有助企業保護營業秘密

2022/5/20 16:26(5/20 18: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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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建中新竹20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國安法部分條文,明定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者最重判12年有期徒刑等。業者表示,應有助企業保護營業秘密,但能否完全防堵不法有待觀察。

這次修法新增罰則,明定如以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擅自重製或其他不正方法而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或取得後進而使用、洩漏,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修正條文明定,如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使用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晶圓代工龍頭廠台積電對此並沒有評論。另一晶圓代工廠力積電則對修法表示肯定,認為應具一定嚇阻效果,對於企業保護營業秘密應有幫助。

為提升企業營業秘密風險管理,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近年與台積電積極推動營業秘密保險。怡安保險協理蔡月琴說,修法確實可能遏止一些犯罪行為,不過仍難以完全防堵企業營業秘密遭不法竊取。

蔡月琴表示,企業本身應提升營業秘密保護作為,如內部設定防範關卡,進行機密分級管控,預先做好防備,才能讓營業秘密保護更加周全。

她說,中小企業因資源有限,對於營業秘密保護作法相對不足,可以透過諮詢,參考其他企業案例,應有助強化營業秘密保護。(編輯:張均懋)1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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