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貨棧業者走私毒品或調包最高罰300萬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6日電)貨棧或貨櫃集散站發生貨物調包、走私毒品等案件時有所聞,但依現行規定,罰鍰最高僅新台幣3萬元,為遏阻不法行為,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關稅法部分條文,將罰鍰上限提高至300萬元。
台灣是國際貿易重要樞紐,每年進出口貨櫃約800萬只,為明確規範轉運、轉口貨物通關、申報及管理,強化貨棧、貨櫃集散站及經海關核准實施自主管理業者管理,強化貨物監控強度,行政院提出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
另外,台灣民眾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賴士葆、李貴敏,還有民進黨立委沈發惠,也有分別提出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併案審查。
這次關稅法修正的重點之一,是提高對違規情節重大者的罰鍰上限。依現行條文違規情節重大者,海關雖得裁罰貨棧或貨櫃集散站業者停止6個月以下進儲貨櫃及貨物或廢止登記,但該等處分也連帶影響其他合法的供應鏈業者營運,易生國際貿易糾紛,所以在實務上甚少運用。
為強化貨棧管理,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關稅法部分條文,將違規業者的罰鍰上限,從現行3萬元提高至300萬元。
立法院會三讀通過的修正條文,也將保稅運貨工具所有人違反相關規定的裁罰額度,由原定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提高為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這次修法並增訂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計畫的執行法據,規定經海關指定的保稅運貨工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載運未經海關放行的進口貨物、經海關驗封的出口貨物及其他應受海關監管的貨物,應加封車機封條,並維持即時追蹤系統正常運作及傳輸電子資料至海關指定的資訊平台,相關事項授權財政部訂定辦法。
有關修正關稅法的必要性,民眾黨立委張其祿指出,藉此因應國際貿易和倉儲管理快速變化及科技運用擴大,並透過相關罰則提高,避免危害台灣國際貿易品質。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表示,強化邊境管制與各相關環節管控,以有效杜絕不肖人士或廠商違法行為,並建立起台灣優良與安全的貨物進口與管驗機制。(編輯:蘇龍麒)111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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