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不同法源管理 若中港曝險併計恐牽涉較廣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1日電)香港政治風險升溫,立委建議未來國銀對香港曝險,應納入對中國曝險控管併計,以淨值一倍為限。不過金管會點出,台灣和中港往來依據由不同法源管理,且法律要求不完全相同,若曝險要併計恐怕牽涉較廣。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今天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關切,香港政治風險升溫,金管會是否有針對金融業在香港曝險情形進行掌握。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說,銀行業香港曝險約新台幣8000多億元;證券業不吸收資金,不過投資人透過基金持有香港曝險部位約780億元;保險業香港曝險很少,只有1到2家保險公司在香港設有子公司,如富邦人壽等。
黃天牧指出,台灣和中、港交流,分別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港澳關係條例作為往來依據,兩項法律要求不完全相同;現在香港情況和以前訂港澳關係條例的情況已不同,應先回歸到其他部會對條例定位做處理,漏水時要先處理水龍頭,而不是擦地板。
黃天牧說,金管會除了關注金融業對中國曝險,對香港曝險也逐月檢視,也有相關風險管理和因應措施,金管會都有注意。
吳秉叡關注,依照規定,國銀對中國曝險以淨值為限,若併計香港曝險後,是否有銀行會超過淨值一倍規定。
黃天牧允諾進行試算,香港以往是銀行海外獲利較高的地區,會試算曝險額併計後,信用風險管理上是否有需要調整的地方。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會後受訪時表示,金管會對國銀中、港曝險都有進行監理和關注,至於對香港曝險是否要納入「淨值一倍」限制範圍,依據兩岸相關辦法,香港不算在兩岸範圍中。
黃天牧補充,台灣和中、港往來依據不同,若要中港曝險併計,牽涉較廣,目前即使分開由兩個法源管理、曝險分開計算,仍可進行控管監理;且香港政治風險升溫,機構投資人相當清楚,國銀對香港曝險也呈現降低趨勢,金管會也會逐月檢視曝險情形。(編輯:蘇志宗)1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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