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5路防堵金融違法 檢舉獎金變10倍最高400萬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2日電)為防堵金融違法事件,金管會多管齊下,其中一項措施為修法將檢舉獎金依違法情節區分,提高為10倍或5倍,最高檢舉獎勵為每件新台幣400萬元。
金管會今天表示,為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以5大措施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第一,金管會去年已修正「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大幅提高檢舉獎金。
經金管會查明後核處受檢舉的涉案金融業者或人員罰鍰1000萬元以上、或因涉刑事責任而依程序移送法務部偵辦調查並經法院判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確定案件,每件獎金為400萬元,為修正前10倍;金融違法情節相對輕微案件,例如經行政裁處20萬元以上、不到100萬元罰鍰,每件檢舉獎金5萬元,為修正前5倍。
其次,金管會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設置「受理民眾檢舉與陳情」網頁,明列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規定、檢舉信箱及檢舉電話等資訊,鼓勵掌握違法事證的民眾舉發不法。
第三,金管會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合作,建立即時聯繫窗口,並請刑事警察局辦理反詐騙業務時,一併向民眾宣導可依獎勵要點檢舉金融違法案件。
第四,金管會要求金融機構建立檢舉制度、包含揭弊專線等,並提供檢舉人保護機制,鼓勵知情員工舉發,以健全金融業誠信經營文化。
第五,金管會辦理金融知識或其他業務推廣教育活動時,一併向參與民眾宣導,請民眾多利用檢舉金融違法的相關制度。
金管會強調,為防範濫行檢舉、掌握檢舉情資真實性,民眾必須以真實姓名檢舉並檢附具體事證,金管會對檢舉人姓名、年齡、住居所及身分等足以辨別的特徵資料,依法令規定保密,並禁止提供第三人閱覽或抄錄。
金管會也指出,對金融違法案件檢舉的獎勵主要針對尚未被發覺的違法案件,但檢舉人若在金管會查覺金融違法案件後,透過「受理民眾檢舉與陳情」網頁等方式提供事證,經金管會審核認定對於釐清案情或破案有重大幫助,仍可酌給獎金。(編輯:楊蘭軒)1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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