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證實有理專弊案在調查 體檢內控揪銀行4缺失
(中央社記者謝方娪台北7日電)理專十誡2019年上路,金管會檢視銀行落實內控防弊成效,今天除了列舉4項銀行做不好的項目,金管會也證實「手上還有案子在進行當中」,不過今年內是否會開罰,則未鬆口。
「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俗稱「理專十誡」)2019年上路,為檢視銀行落實內控防弊的執行情形,金管會要求各銀行在今年第2季前將內部查核結果報送金管會。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金管會彙整分析各銀行查核報告,銀行總體上已參照內控作業原則訂定及執行相關控管措施,不過,在執行面,銀行仍有4件事做得不夠妥適。
林志吉列舉4大項目,例如銀行分行辦理理專與客戶往來情形查核的抽查比例過低;銀行未落實辦理行員外訪交易文件登載作業;銀行未落實電話照會的確認作業或抽查機制;銀行追蹤作業未妥善留存查核軌跡等。
在35家本國銀行和3家外銀在台分行提交的報告內,有高達23家銀行未落實辦理行員外訪交易文件登載及未落實電話照會確認,是缺失比例最高的項目;也有11家銀行部分分行辦理理專與客戶往來情形查核的抽查比例過低。
為協助銀行自我檢視是否有類似情形並予以改善,林志吉表示,金管會近日已彙整各銀行常見缺失態樣及應加強注意事項,請銀行公會轉知會員銀行參考改善。
舉例而言,查核理專和客戶之間的往來情形,銀行應落實輪調和休假制度,且理專休假時應電訪確認理專和客戶之間的往來情況、交易真實性等;此外,抽查比例雖沒有硬性規範,不過銀行應根據理專經手的客戶多寡,考量比例原則進行抽查。
金管會統計,2019年共有8件銀行理專裁罰案,開罰新台幣5100萬元;2020年下降至6件,開罰總金額則隨銀行法罰鍰上修,上升至7200萬元;今年至目前為止,僅台新銀行理專弊案1件裁罰案,開罰金額3000萬元。
不過,即使金管會認為理專十誡實施有效果,林志吉也坦言「目前手上還有案子在進行當中」。
他指出,相關案件還涉及情節調查及銀行陳述意見、金管會內部行政流程等程序,都還需要時間;至於有幾家銀行被要求陳述意見?林志吉說,「陳述意見」可大可小,相關情節是否重大到要採取裁罰還待評估,不見得都會走到裁罰的結果。(編輯:楊蘭軒)1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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