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進口報驗商品 玩具不合格批數最多
2021/7/13 17:29
(中央社記者梁珮綺台北13日電)商品從海外進口時,必須報驗,不合格者若無法重新報驗,必須退運或銷毀。經濟部統計發現,107年以來,不合格商品當中,以玩具最多,分析是生命週期短,常會推陳出新及少量多樣所致。
依現行「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規定,廠商要從海外進口商品,必須報驗,若有不合格的商品,必須在收到不合格通知書後15天內申請複驗,若商品經改裝、調整或加工而符合檢驗規定,則能重新報驗。
不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指出,現行法規未明訂時效,檢驗不合格商品因此有很大的風險會流入市場,於是決議修改辦法,新增重新報驗期限,要求業者要在「6個月內」重新報驗,並預告草案,預告終止日為9月7日,如無意外,預告期結束後將公告上路。
檢驗局官員表示,若業者未能重新報驗,必須依「商品檢驗不合格處理辦法」第9條規定,在6個月內退運、銷毀,或拆解到不堪使用。
官員強調,修改辦法是希望以輔導代替處罰方式讓廠商改正商品,否則一批批進口商品遭退運或銷毀,對廠商而言會增加成本。
進一步觀察發現,從107年以來,不合格商品當中,以玩具為最多,官員分析,原因應是生命週期短,常會推陳出新及少量多樣。
官員表示,因應潮流,玩具有生命週期較短、常推陳出新的特性,單價通常不高,因此,要進口玩具商品的門檻也較低,「在報驗母數較大的情況下,不合格的批數就會比較多」。
官員也強調,多數商品檢驗的不合格率都小於1%,其實相當低。(編輯:楊凱翔)1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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