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銀行員工酬金爭議頻傳 金管會:該給就要給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3日電)銀行對離職人員不願發放酬金的爭議頻傳,金管會趁今天召開國銀總經理聯繫會議,要求各銀行留意,不能單純因員工離職,就不發放剩餘酬金,而是要考量離職原因,若與業務疏失無關,仍應發放。
金管會今天召開本國銀行總經理業務聯繫會議,會中請各銀行強化授信資產管理,以維持金融穩定,並就建構台商資金調度中心、國際化理財平台等政策目標做討論,同時,提醒銀行將「銀行防範理財專員挪用客戶款項相關內控作業原則」(理專十誡)納入內控規範,並要求業者針對理專十誡2021年首季完成查核。
此外,針對銀行對離職人員不發放酬金的爭議頻傳,金管會表示,已在9月21日函請銀行公會轉請各銀行注意,有關員工酬金發放條件的勞動契約及內部規範,除需符合勞動相關法令,也應衡平考量與員工離職原因的關連性,秉持公平合理原則並落實保障員工權益。
金管會官員說明,為避免理專一昧追求高利潤、不當銷售,銀行會將部分酬金遞延發放,但近年陸續發生員工離職後、剩餘未領酬金就不發放的情形,也有案件正在訴訟中,因此日前已特別發函,提醒銀行留意,不能單純因員工離職就不發剩餘酬金,而是要考量離職原因及獎金發放的關聯性,該給的就要給。
另外,銀行業者也提出兩項建議,包括第一,今年逢疫情不少台商回台、且暫時無法再到海外,有些在海外子分行往來業務需要靠國內營業單位來協助對保或確認,不過目前可做的項目有限,希望能再放寬,如可以視訊方式跨境對保,或進行跨境理財「認識客戶」(KYC)行為。
金管會官員表示,對此,原則上接受業者建議,正在請銀行公會進行研議,研究看看可怎麼做。
第二,有關巴賽爾資本協定三(Basel III)對「以住宅用不動產為擔保的保險」採用的風險權數LTV計算法,預定2021年6月才上路,有銀行建議,如果推動進度較快,想在今年底就先適用,但卡在金管會訂定的計算方式目前尚未公布,希望儘速發布。
金管會官員回應,會努力看看,經了解,目前有10家銀行已準備好可採用,之中9家為民營,1家為公股銀行,未來等計算方式草案發布通過,銀行免申請,可直接上路。(編輯:潘羿菁)10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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