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放寬 科技人最快10月可當金融業副總
2020/8/20 22:41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20日電)金管會今天公布,將放寬資訊、科技、法律、電子商務、數位經濟及企管等人才,最快在10月可申請擔任金融業副總經理、協理及經理,有助金融業延攬跨領域專才,因應數位金融發展趨勢。
金管會表示,隨著金融市場多元化發展及數位金融趨勢,金融人才也朝跨領域發展,為使金融業在廣納跨領域人才時,更具效率,將放寬負責人資格條件限制,相關修正法規預告30天,最快預計可在10月上路。
銀行業方面,銀行局指出,金控、銀行、信託業、票券業及信合社增列負責人的資格條件,包含資訊、科技、法律、電子商務、數位經濟或企業管理等專業領域工作經驗10年以上,不須再經主管機關認可。
證券期貨業方面,證期局指出,在原定須具備的業務員或分析人員資格前提下,新增從事資訊、科技、法律、電子商務或數位經濟等專業領域,具一定工作經驗且成績優良者,可擔任證券業部門主管、業務部門的副總經理、協理、經理及分支機構負責人。
其中,工作經驗規定,各券商、期貨及期經為6年;投信是1至6年;投顧2年;期顧是4年;期信為2年到6年。
保險業方面,保險局表示,新增從事資訊、科技、法律、電子商務、數位經濟、財務會計或人力資源等專業領域的工作經驗10年以上者,可擔任保險業副總經理、協理及經理或與其職責相當之人。
金管會表示,這次金融三業新增放寬的跨領域人才,在各項領域上略有差異,主要是考量到各業別因業務特性與需求不同。
進一步觀察放寬後適用的負責人層級,三業都略有差異,但皆不能擔任總經理。銀行業方面,銀行及金控可到總行經理、信合社可到分社經理、票券公司可到協理;證券業負責人可到分支機構的經理;保險業則是可擔任總公司的經理。(編輯:楊凱翔)10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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