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訊更改股東常會日期 證交所重申:違規
2020/5/27 18:58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27日電)友訊科技昨天發布重大訊息,質疑證交所對公司改變股東常會日期處罰不公,證交所今天表示,股東常會改期為重新召集,認定友訊違反規定。
證交所說,友訊科技於5月25日召開董事會,決議將股東常會日期由6月15日變更至6月29日,主張停止過戶期間仍為4月17日至6月15日,因6月16日至29日間並未停止股東名簿記載,顯與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股東常會開會前60日不得為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不符。
雖然友訊認為,更改股東會日期並未違反公司法第165條第3項規定,且對於經濟部函釋,股東會因颱風延期也視為重新召集股東會,須重新計算60天的停止過戶期間說法,友訊認為只是個案,並不適用此次股東會更改日期;但不為證交所接受。
證交所依然要求友訊,更改股東常會日期須重新起算股東停止過戶期間。
友訊今天重申,更改股東會日期,除股東須持新開會通知出席,向股東徵求委託書出席也同樣要有新的開會通知,目的就是要對抗市場派台鋼集團,涉嫌以多家上市櫃公司資金綁定4大委託書通路,不當、不法收取股東會委託書,覬覦友訊豐厚現金及資產。
友訊科技股東黃俊仁委託律師楊舜麟,以5月25日友訊董事會違法做出更改股東常會決議,今天前往台北地檢署對當天出席的董事提出刑事背信告訴。友訊今天也表示將協助董事對不實指控提出誣告之訴。(編輯:張均懋)1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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