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訊聲明取得事證依法解任 獨董嗆拿出證據
2020/5/6 22:53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6日電)友訊科技昨天解任獨立董事馮忠鵬、鍾祥鳳,今天兩人召開記者會,強調解任無效;友訊傍晚發布新聞稿,指出已取得事證,解任有效。馮忠鵬說,請拿出事證釐清真相。
友訊公司表示,已取得相關事證,證明獨立董事鍾祥鳳及馮忠鵬於選任前2年及任期中,有向友訊或(及)關係企業公司取得報酬等情事,違反「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規定的獨立性,依法應當然解任。
馮忠鵬說,今天上午記者會時展示薪資扣繳憑單,強調自己只曾領取友訊獨立董事薪酬,並無其他報酬,並無友訊所言的解任問題;對於友訊晚間的新聞稿所指,已取得相關事證,可證明兩人有領取其他酬勞,那就請友訊拿出證據。
他強調,自己沒拿額外的酬勞,所以友訊獨立董事資格就不會被解任,友訊昨天董事會計算董事出席比例時,仍應以8席董事當中,只有5席董事出席計算,因為包括他自己與鍾祥鳳兩位獨董,及副董事長李中旺共3席董事未出席,所以未達法定人數,無法將李中旺的副董事長資格解任,並非指董事會解任獨董資格。
友訊今天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依公司法規定,解任或選任董事長、副董事長,應有2/3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因獨立董事鍾祥鳳及馮忠鵬於董事會開會前已當然解任,故董事會應出席董事為6席,昨天董事會實際出席董事為5席(缺席者為李中旺董事,未請假亦未委託其他董事出席),已達法定要求之2/3以上董事出席;昨天董事會經出席董事決議,通過解任董事李中旺的副董事長職務,另改選前勁投資有限公司擔任董事長決議均完全合法有效。(編輯:張均懋)10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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