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要求公平會 檢視高通落實投資台灣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4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通過主決議,要求公平交易委員會於年度審視、調整和解內容時,應完整檢視美商高通公司落實投資台灣的執行成果,並向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公平會自民國104年展開對高通調查,106年10月決議以聯合壟斷為由,重罰高通新台幣234億元,而後於107年8月在智慧財產法院基於公共利益的調解下,公平會與高通達成訴訟和解,並要求高通改正不公平競爭的行為,扣除高通已繳納約27億元罰鍰,其他承諾以5年期共約210億元的台灣產業方案投資台灣。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109年度公平會預算案,國民黨立委陳超明、親民黨立委周陳秀霞、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共同提案,關切高通是否真正落實投資台灣。
陳超明等立委提案指出,公平會與高通公司訴訟和解後以投資台灣方式取代罰金,「但是高通公司目前對國內5G業收取上億元一次性軟體授權費用,每推出新晶片版本就要再支付一次費用,且不包括量產後專利授權及代工廠授權金等。」
陳超明等提案立委質疑,「高通公司名為投資台灣,實際上卻拿台灣業者的錢當作自己投資台灣的經費,不但未達到和解效益,更扼殺台灣5G產業的發展。」
在提案內容中,陳超明等立委主張,公平會應要求高通公司,將相關執行納入「台灣產業方案」,包括:減免或優惠5G晶片研發階段軟體授權金;免費提供廠商5G晶片樣本、技術文件、諮詢及完整教學;品牌廠商已取得5G軟體授權,代工廠無須重複取得授權;高通主動本於善意,重新協商授權條款對象、期程。
提案內容中,陳超明等人也建請公平會,要求高通指派產業方案項目執行或負責人,與台灣產業代表洽談合作項目,包括支持台灣廠商全球首發產品研發合作與技術支援;在台灣成立技術支援與研發中心,擴大對中小企業支援人才訓練、技術移轉等;合作使台灣廠商第一時間導入高通5G晶片平台於產品中。
對於陳超明等立委提案,最後做成主決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無異議通過。(編輯:蘇龍麒)10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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