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壽川保釋金爭議 顧立雄:是否罰永豐金待調查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14日電)針對立委爆料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於2017年6月銀行下班時間,提領金庫高達新台幣7500萬元的現金,違反內控內稽規定。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表示,是否要開罰,要等銀行局決定。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上午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爆料,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金檢時發現,何壽川於2017年6月16日晚上,從15個非本人帳戶中,提領現金高達新台幣7500萬元,隔天又存回帳戶,可否不留存查證紀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從銀行內控內稽的要求來辦理,相關紀錄都應要留存。
黃國昌指出,何壽川把銀行金庫當成自己金庫,於銀行下班時間要求提領現金,是為了要籌措保釋金,後來沒有用到又存回去,但金管會檢查局在去年就已經金檢到,至今卻未開罰,質疑銀行內控內稽「螺絲鬆掉」。顧立雄表示,這個時間點來看應該是他上任前的事,不過若有違反內控內稽的情事,會請銀行局依照相關規定來處理。
金管會在檢查報告指出,2017年6月16日時,有一張姓交易人短期內自同一行員處、非本人帳戶提領或存入大額現金,異常交易行為未留存查證紀錄;且交易人與非本人帳戶的關係、資金流向未註明;且提領及存入的交易金額也超出防制洗錢的限額,金管會要求永豐銀應研議改善機制,強化防制洗錢及留存相關交易紀錄的完整性。
金管會檢查局局長王儷娟則說明,檢查報告今年已送到銀行局;銀行局局長邱淑貞也表示,因為內部有處理相關程序,目前還沒有看到這個案子,應該是承辦人員還在處理當中。
永豐銀行發布新聞稿回應,2017年6月16日當天相關提款程序都是客戶親簽開立提款條,且銀行營業部金庫尚未關閉前提下,要配合大額提款金額,本來就需要較長備鈔及清點的時間,因此才會在完成帳務處理程序後,於營業外時間完成提款程序。(編輯:楊凱翔)108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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