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陸資持股 金管會證實已全數出清
2019/7/16 18:10(7/16 21:37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江明晏台北16日電)金管會證期局今天表示,違規投資大同股票的大陸龍峰企業,手中18.01%的大同股票,已全部出清,未繳交罰鍰新台幣400多萬元,已請保管銀行扣住處分股票收入。
大同三度遭陸資違規介入投資股票,大同公司董事會今年元月決議採取行動,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規定,行使歸入權,委任外部法律事務所辦理,捍衛公司及股東權益,大同企業工會也在今年2月呼籲政府應重罰。如今金管會證實陸資已出清18%持股,公司內部主管低調表示,不會對此事回應,但認為「這是好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獲陸資違規投資大同股票,今年1月對大陸龍峰企業開罰402萬元,停止股東權、並限期半年內出清18.01%持股,針對金管會要陸資處分大同股票,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今天表示,大同陸資18%持股已全部出清。
大陸龍峰企業至今未繳交罰鍰400多萬元,蔡麗玲表示,金管會有請保管銀行要扣住處分股票的收入,行政處分的部分已經移請執行中。(編輯:鄭雪文)10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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