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壽違反保險法 金管會開罰150萬
2019/7/3 20:50
(中央社記者劉姵呈台北3日電)金管會保險局今天公布最新裁罰案,中國人壽因違反保險法相關5項規定,決定開罰新台幣150萬元罰鍰及4項糾正。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指出,根據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行為時保險法第168條第5項第8款規定,中壽辦理保險業務,因違反相關5項規定,因此開罰150萬元及給予4項糾正。
首先,對於要保人(投保人)屬於團體、並以其負責人或員工投保時,未能確實瞭解要保人是否有被授權為被保險人投保、未評估保費來源合法性及留存審核紀錄等事項,與「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及第7條規定不符。
第二,針對該公司董事會討論案內容,與董事自身有「利害關係」,卻未能迴避討論及表決,且該討論事項並沒有提出交易條件不優於其他同類對象的證明文件,以供董事會作為決議之參考。同時,也未揭露所有與該件交易之相關事實並列入董事會會議紀錄。
第三,辦理股權投資相關人員利益衝突的防範作業,申報人申報時點,晚於所訂每月申報期限。
第四,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OIU)辦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對系統掃描產出的可疑名單,有查證作業未落實情況。
第五,辦理辨識及評估客戶洗錢及資恐風險作業,有資訊系統設計功能不全,因此,未能確實辨識客戶風險,也不利洗錢及資恐風險的控管。(編輯:鄭雪文)10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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