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對金融市場影響 資金專法內含央行條款防弊
(中央社記者吳佳蓉台北2日電)立法院明天將進行境外資金匯回專法朝野攻防,財政部次長吳自心今天說,專法中訂有「央行條款」防弊,不會讓匯回資金一次全數兌換成新台幣,也明確禁止作為質借、擔保,以降低匯市或金融市場的動盪。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明天將處理攸關拚經濟的「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吳自心今天出席「回流資金,再造產業成長契機研討會」,發表「資金匯回專法預期發揮之功能」演講。
吳自心說,國際反避稅、金融帳戶資訊交換浪潮,「藏富於(境)外」日益困難,去年美中貿易戰開打,使台商迫切須調整全球供應鏈,兩股壓力,再加上近期香港反送中,使原來停泊於香港的資金也思考移動,種種因素皆促使台商考慮將資金回流台灣。
吳自心指出,為此,政府也做了很多措施吸引資金回流,在稅務方面,雖然租稅並非影響廠商投資的唯一因素,但也是重要的一環,因此也陸續射出3箭,解除台商對資金匯回將被課以重稅的誤解。
首先,為台商提供客製化的稅務專屬諮詢服務,今年前6月累計已有230件諮詢案件;其次,首度針對個人海外資金課稅課稅原則發布解釋令;最後,推動海外資金專法。
吳自心強調,海外資金回來管道很多,不只有專法一條路,現行已匯回的台商資金,扣抵在國外已繳納的稅額後,實質稅率其實只有8%至10%。
外界擔心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可能不符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規定,吳自心也釋疑表示,6月12日已收到APG正式回覆,認為沒有洗錢資恐疑慮,可放心推動。
對外界擔憂的炒房、資金控管問題,吳自心解釋,專法很明確限制匯回資金不可進行不動產買賣,資金匯回放在專戶控管5年後,雖然可分3年解禁運用,但將會由央行控管,使其有秩序地流入,不會一瞬間都換成新台幣,影響金融秩序,且限制不能移作他用或作為質借、擔保,訂有所謂的「中央銀行條款」。
吳自心說,根據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掌握,有許多台灣已經在等待專法通過後要將資金匯回,原本預估最少每年會有新台幣1333億元資金匯回,現在數字可望翻倍,盼能進一步提高國內投資率。(編輯:林沂鋒/林孟汝)10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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