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刪2025非核家園期限 經部:不影響能源政策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7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電業法第95條,刪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條文;經濟部表示,2025非核家園期限廢止相關法定程序今天已完備,但不會影響已評估宣示的能源政策。
去年11月「以核養綠」公投過關,通過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有關核能發電設備應於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規定。經濟部在公投通過後,於去年12月4日正式公告該條文失效。
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立法院今天三讀,只是代表法律程序完備,現在的能源政策是經過公投後重新評估,認為核電廠延役或重啟在實務上困難重重,因此不延役、不重啟。台電也表示,會依照核一、核二、核三廠的執照運轉到期日,依期程辦理除役。
經濟部在1月底公布能源相關公投評估結果,認為地方政府不支持,核廢料無處可去,延役或重啟在客觀條件上不可行,因此仍維持核電廠不延役、核四不重啟規劃,在2025年核電廠將全數進入除役。
至於沒了核電,產業憂心可能缺電,經濟部也掛保證,備轉容量率將在今年夏季回到10%,備用容量率也可在今年回到法定的15%。經濟部指出,在近3年努力下,國內供電已大幅改善,去年6月後,台電每天發布的供電燈號已不再出現橘燈。
此外,經濟部也持續推動再生能源達到2025年發電占比20%目標,考量太陽光電夏季發電多,可提供尖峰用電需求,離岸風電冬季發電多,可減少燃煤發電,因此以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為主要發展項目。
同時,燃煤機組除役後將陸續改建為燃氣機組,投資空污防制設備,並於空氣品質不良時期配合降載,以改善空污問題,經濟部預估,在能源轉型路徑下,2025年整體電力系統空污排放可較2017年減少約45%。(編輯:李信寬)108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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