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電子期貨11/19納夜盤交易
(中央社記者潘智義台北16日電)台灣期貨交易所今天宣布,電子期貨將於19日納入夜盤交易適用商品,電子期貨納入夜盤交易後,夜盤可交易商品將擴增為18項。
期交所強調,台灣電子股和美國科技股有上下游供應鏈關係,與美股關連性高,且不乏電子股於海外掛牌美國存託憑證(ADR),交易人可運用夜盤電子期貨進行避險交易,預先掌握交易契機。
期交所說,今年以來,美股高檔波動趨大,夜盤日均量達20萬口,夜盤占日盤交易比重再攀升至20%以上,顯示夜盤避險交易的重要性與日俱增,愈來愈多交易人運用夜盤交易。
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方面,期交所解釋,自年初實施台股期貨及小型台指期貨近月、次近月及跨月價差交易的動態價格穩定措施,11月19日將擴及所有國內股價指數期貨,包括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電子期貨、金融期貨、非金電期貨、台灣50期貨及櫃買期貨等所有到期契約及跨月價差契約。
至於台股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將在明年調整。
期交所指出,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實施後,交易人採市價委託,或大幅高(低)於目前行情的限價買進(賣出)委託,例如漲(跌)停買進(賣出)等,可能因該筆委託的可能成交價格高(低)於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產生退單情況。
另外,選擇權是期交所非常重要商品,包括股價指數選擇權、匯率選擇權及股票選擇權等,其中交易量最大者為台指選擇權。
期交所指出,觀察選擇權季月契約存續期間較長,可能因行情走勢波動,產生較多深價內及深價外序列。為減少該類掛牌序列數,參採國際主要交易所作法,調整季月轉近月契約履約價格間距插補規定,由全部插補方式改採部分插補方式,也可為明年選擇權動態價格穩定措施鋪路。
以台指選擇權為例,當季月契約轉近月契約時,依近月契約履約價格間距,僅補足履約價格契約涵蓋基準指數上下15%,而非補足最小至最大掛牌序列間所有序列。(編輯:李信寬)10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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