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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金要敵意併購 非增資不可

2018/9/11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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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11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可進行「非合意(敵意)併購」的金控買家名單,其中,台新金控雖卡在彰銀案卻仍入選,外界認為,台新金要敵意併購,非得增資不可。

台新金因在2005年以新台幣365.68億元、溢價114億元標下彰銀14億股特別股,由於耗時13年遲遲無法併下彰銀,甚至在2014年彰銀董事改選中大敗,丟失彰銀經營權;也因為投資彰銀金額龐大,讓台新金雙重槓桿比例一直以來處於偏高水準,也喪失不少併購機會。

雖然在彰銀案頻頻失利,但台新金仍積極尋求併購契機,近年來更將目標移轉至壽險業,不過包括2009年一度有意與全球人壽合組壽險,及2013年競標紐約人壽遭元大金控搶親外,台新金一直沒有具規模的購併案,補足金控的壽險版圖。

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表示,若有機會仍不排除併購的機會,必要時可採現金增資的方式充足銀彈;他並語帶玄機地說,不否認現在有在評估中的案子。

外界也認為,雖然台新金具有敵意併購的資格,但以目前雙重槓桿比例約115%,與標準的需低於125%相去不遠,以敵意併購需要大筆銀彈,僅用現有資金勢必會觸碰到財務結構的紅線,除非增資再壓低雙重槓桿比例,才會有足夠的空間出手。

也因此,除非是雙方合意的換股合併,台新金若想要敵意併購,必須動用董事會已經通過的戊種特別股甚至己種特別股額度,才能籌措足夠銀彈,並還要說服主管機關財務結構無虞,否則取得「非合意併購」的資格,並無太大實質意義。(編輯:林沂鋒)10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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