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冲籲一屋自住免房屋稅 財部:採輕稅原則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5日電)行政院前院長陳冲昨天再對稅制發表看法。他認為,僅一屋自住應可免房屋稅,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應降低;財政部表示,台灣自住房屋已採輕稅原則,且隨房屋折舊稅額也逐年降低。
年底選舉將屆,房屋稅議題再成焦點,台南市多名參選人已提出「房屋稅凍漲」政見。對此,行政院前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指出,過去幾年房屋稅很「謙卑」,但隨著地方政府大幅提高房屋標準單價、提高房屋稅稅基後,現在房屋稅已經漲了很多,許多退休族群終其一生只有一間房子,沒有其他現金流,房屋稅拉高後,他們只能撙節支出。
陳冲也提及20幾年前的「房屋稅抗稅行動」,包含前總統陳水扁、現任總統府秘書長陳菊等人,當時都參與連署,主要訴求為居住是「天賦人權」不應課稅,但未成案。
他表示,由於當時房屋稅並不高,站在與國家「共體時艱」立場,抗稅行動後來無疾而終。然而隨著房屋稅不斷上漲,已到驚人地步,他認為政府應該積極思考自住一屋免徵房屋稅的看法。
而針對綜合所得稅議題,陳冲表示,目前綜所稅主要來源是薪資所得,但薪資所得者多為辛勤工作者,且靠自身能力賺取高薪,理應給予肯定,因此薪資所得者的所得稅率應降低,至於資本利得等非薪資所得的稅率應該拉高,才能達到合理分配。
陳冲也對今年上路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發表看法。他表示,納保法如同消費者保護法,應該以保護納稅者為核心,但現行納保法未能落實納稅者保護的立法目的,他建議重新檢討,不要仍偏重保護稅捐稽徵機關,而非保護納稅人。
對此,財政部回應指出,台灣房屋稅是地方政府重要財源,目前國際上包含美國、日本、英國、韓國、比利時、瑞士、荷蘭、法國、紐西蘭、加拿大、德國等國家,對房地均課徵不動產稅。此外,台灣自住房屋已採輕稅為原則,且針對房屋評定現值在一定門檻以下,亦可免徵房屋稅,且房屋現值會因折舊因素逐年遞減,因此房屋稅額也將逐年降低。
陳冲提及薪資所得者稅負過重,財政部則表示,立法院今年三讀通過稅制優化方案,大幅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而為因應少子化,也將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由每名子女新台幣2.5萬元,大幅提高為每人12萬元,將可大幅減少受薪階級的租稅負擔。
針對陳冲質疑納保法過度保護稅捐稽徵機關而非納稅人,財政部解釋,為讓納稅人了解核課與遭處罰的原因,並保障納稅人的行政救濟權利,稅捐稽徵機關都會依法作出解釋,並記載事實及理由。而為適時檢討不合時宜的解釋函令,財政部會持續蒐集各界意見,滾動檢視解釋函令的合法性,並非每4年才檢討一次。
此外陳冲說,有些財稅案件爭訟期間很長,過程曠日費時,「有些案件判決還未出爐,納稅義務人已經不在了」,納保法竟然還延長核課期間。對此財政部表示,為避免部分取巧的納稅人,藉由不履行協力義務及提起行政救濟,故意拖延爭訟期間,規避稅捐繳納,若將核課期間縮短,對如期繳稅的納稅人其實不公平,因此納保法將不得再行核課期間的規定,由8年延長為15年。(編輯:張均懋)107082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