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毀庫存可抵稅 北市去年逾1800件
2018/7/20 18:05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0日電)財政部表示,當商品因過期、變質、破損等而無法繼續銷售時,企業可向國稅局提出申請銷毀庫存,且銷毀的庫存可於當年度轉為費用抵稅,其中,台北市去年銷毀就超過1800件。
為維持品牌價值不墜,英國時尚精品Burberry上年度摧毀價值高達2860萬英鎊(約新台幣11億6745萬元)的時裝及化妝品,在英國引起軒然大波。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企業若要銷毀庫存,通常發生在商品過時、破損、有瑕疵而無法繼續銷售時,企業就會向國稅局提出書面申請。
官員表示,企業若要報廢商品,必須在事實發生的30天內檢具清單送給各地國稅局,之後國稅局將視銷毀的商品規模大小去監毀並取具證明文件,核實認定,而庫存報廢後可轉為費用於當年度抵稅,且商品報廢轉為費用抵稅無上限。
舉例說明,當企業要銷毀包包、衣服等商品時,企業要先毀損,如噴漆或剪毀,這時候國稅局就會確認商品是否真的無法轉售,經確認後,企業就可以請環保公司進行清理。
至於生鮮農、魚類商品或原料、物料、在製品的部分,國稅局表示,這類產品因特性或相關衛生法令規定,於過期或變質後無法久存者,可依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或年度所得稅查核簽證報告核實認定報廢損失。
根據台北國稅局統計,去年轄內企業銷毀原料、商品、物料、在製品、固定資產等超過1800件。(編輯:鄭雪文)107072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