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沙盒月底上路 曝險額拉到2億元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6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宣布,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及3項授權法規30日施行,其中,實驗曝險總金額倍增至新台幣2億元。金管會統計,已接獲14個詢問案件。
顧立雄表示,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3項授權子法草案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管理辦法、金融科技創新實驗審查會議及評估會議運作辦法及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民事爭議處理收費辦法,已完成法規預告,將於近日內發布,並依行政院核定的實驗條例施行日期即4月30日同日施行。
金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暨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中心執行秘書林志吉表示,創新中心2月20日成立以來,陸續接獲外界詢問電話,目前接獲14個案件,有11個表明有意申請實驗。
根據金管會統計,14個案件中,屬於銀行局業務的有4件、證期局有2件、1件業務同時涉及銀行局以及證期局、保險局有1件,其他待釐清則有6件。
銀行局舉例說明,申請實驗案件的類型包含以區塊鏈技術進行點數交換、小額匯款、跨業合作進行客戶身分認證。
而子法預告期間外界認為實驗的曝險金額僅1億元太低,對此,金管會將曝險總額向上調整至2億元;另外,子法原要求申請人完整評估「潛在、間接及連鎖反應之風險」,但外界認為風險的定義不明,讓申請人將無所適從,金管會將「潛在、間接及連鎖反應之風險」修正為「最大風險」。
同時,顧立雄也指出,為擴大服務層面,金管會與經濟部攜手推出金融科技創新實驗諮詢輔導的「前店後廠」合作機制,新創業者如具金融科技創新的研發構想,但具體規劃未成熟,而需諮詢輔導者,可先向經濟部「創新法規沙盒平台」尋求相關法規疑義的協助,經輔導且規劃具體成形後,接續由金管會提供金融科技創新實驗申請前的輔導服務。
為推廣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機制,並協助申請人瞭解實驗條例及授權子法的相關規定,金管會規劃5月舉辦兩場實驗條例法規說明會。(編輯:陳永昌)10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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