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無人載具沙盒首納陸海空 全球首創

2018/4/10 19:2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10日電)為推動台灣無人載具科技,經濟部研擬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內容囊括陸海空,為全球首例,除有利產官學研在實際場域進行創新實驗,也希望吸引外國業者來台實驗、合作。

行政院指示經濟部研擬「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參考金融監理沙盒精神建構「無人載具沙盒」,經濟部技術處處長羅達生今天指出,目前全球針對自駕車沙盒立法的國家只有新加坡,而這次草案囊括陸海空,為全球首例。

這項草案規劃給予1年創新實驗期,若有需要得申請延長1年,如發現有法規調適需求,且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可修法必要時,因應修法所需時程,可再申請延長,全程最多以4年為限。

案件申請及延期申請都會由經濟部召開審查會議,邀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及地方相關機關代表、法律專家與學者等代表出席。

為確保實驗期間安全,草案規定申請者需提出保險規劃,並於無人載具或實驗場域,以適當方式進行告示;若發生安全事故,申請人應主動即時通報主管機關事故狀況及後續處理方式。

羅達生說明,為鼓勵創新,草案內未針對安全事故訂定罰則,但如遇事故,主管機關可隨時終止實驗,事故當事人需按現行法規負民事或刑事責任,申請人必須針對事故提出說明,必要時會請技術人員判斷事故發生原因,若是無法在短期內排除的技術問題,可能就會取消該案許可。

此項草案已完成法規預告程序,羅達生表示,預計最快在下週將草案送到行政院,由於行政院已將這項草案列為優先法案,可望在6月前送至立法院待審。

羅達生表示,技術處目前也擬定無人載具研發與示範運行規畫,包括物流車、接駁巴士、無人化載客遊河服務模式等,都會在法案通過後,由法人單位結合業者提出申請。(編輯:楊凱翔)107041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