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分離畫紅線 顧立雄2個月內研擬修法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5日電)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當一機構同時持有多家金融機構股份9.9%,且不擔任董事時,金管會不禁止。另外,為清楚劃分金金分離的界線,將在兩個月內研擬推動銀行法修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審查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以及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江永昌及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曾銘宗關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產金分離以及金金分離原則法源依據。
顧立雄答詢指出,產金分離原則主要來自金控法第17條的授權,另外,銀行、保險等也有相關規定,法律層次雖然沒有明確定出,但規定很完備,如銀行負責人不得兼任其他銀行負責人。至於金金分離,則是銀行法第35條之一的競業禁止。
顧立雄強調,他所提倡的金金分離是指在不同銀行擔任董事,所涉及的競業禁止問題,但若是純投資則沒有問題。
曾銘宗追問若有投資機構在不同金融機構持股9.9%,不派任董事、只是純投資時,則金管會是不禁止的對不對?
顧立雄表示,根據規定同一人、同一關係人對同一金控持股超過5%要向金管會申報,超過10%要事先核准外,其他若是純投資,沒有擔任董事,就沒有涉及競業禁止的問題,原則上金管會不禁止,但大股東的適格性還是要討論。
顧立雄指出,金金分離要從競業禁止、有礙健全之虞以及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等3個面向來思考,且為使金金分離的界線明確,金管會會在2個月內研議銀行法修法。
顧立雄會後說明指出,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只規範了銀行董事長、總經理,但根據規定,公司負責人除了董總外,還包含了董事,這部分也要列入思考。
另外,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吳秉叡也提到公股行庫間的競業禁止問題,他說,台灣銀行派駐兆豐銀行的法人董事代表,這名法人董事代表涉及競業禁止的問題,而他究竟是要捍衛台銀權益?還是要維護兆豐權益?
顧立雄表示,台銀派駐其他銀行的董事,若改由財政部派駐就不會有競業禁止的問題。10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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