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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屋頂廠商門檻 能源局擬放寬

2017/11/20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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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雅娟台北20日電)新版全民綠能屋頂方案日前出爐,外傳引起業者反彈。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今天表示,限制廠商資本額及建議整合50MW裝置容量等規定,可望放寬彈性處理。

經濟部16日公布新版全民綠能屋頂方案,由地方政府盤點潛在的綠能屋頂,採取「民眾零出資、政府零補助」原則,遴選適當的營運商,營運商需要依據躉購費率,分別回饋地方政府3%、民眾10%。

林全能出席工業技術研究院2017 R&D 100 Awards成果記者會,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躉購費率回饋機制,是現行公有屋頂裝置太陽光電制度之一,廠商應該已經熟悉類似機制,至於回饋給民眾的10%,「講白一點就是租金」,使用屋頂應該要付費。

此外,針對廠商資本額及現有實績等限制,林全能表示,原本設計是希望保障太陽能板設置過程中可以找到信賴度較高的廠商,相關限制可能防堵小型廠商參與,目前還在跟地方政府討論細節,如果覺得不太需要,都可以放寬,有討論空間。

能源局預定2020年前可再增加屋頂型太陽光電2GW裝置容量,每一區需達50MW才能達到經濟規模效益,部分小型廠商在整合上恐怕遭遇困難,林全能表示,雖然達到一定的經濟規模對廠商才有吸引力,但如果沒辦法整合到50MW,還是可以研擬其他方式來彈性處理。

日前新版全民綠能屋頂方案出爐,部分業者指出,太陽能營運商要保障太陽能系統長達20年,且裝置7年至8年才回本,並無暴利。如今除要回饋民眾10%躉購費率,還要回饋地方政府3%,畢竟廠商不是「義工」,無利可圖寧可選擇不做。10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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