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稅改遭指圖利富人 財政部:勿污名化
2017/9/30 10:39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30日電)中研院院士朱敬一近日對財政部稅改方案表態,指股利所得改為分離課稅並大幅調降稅率,是圖利富人。財政部今天再度表示,相較證券、土地交易所得免稅,不該將股利所得汙名化。
財政部高層更以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為例,指出張忠謀在台灣生根,持續投資台灣,他領到的股利,占他個人所得的比率也相當高,但他努力經營、智慧投資的成果,非不勞而獲,「多少國家想吸引這樣的企業家去投資。」強調稅改目的是稅制合理化,且吸引更多企業家在台灣投資。
朱敬一日前在其個人臉書上發文,對稅改提高營所稅、降低保留盈餘稅,及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表達贊同,也贊成將綜所稅最高稅率級距從45%降為40%。但他也指出,綜所稅率只是人才環境的一環,降綜所稅率究竟有多少吸引人才的效果,不能期望太高。
不過,針對股利所得稅改當中的乙案,朱敬一認為,乙案中分離課稅、單一稅率26%的選項,違反綜所稅累進稅制與量能課稅的平等精神。他指出,分離課稅應是針對偶發性事件(例如中獎所得),但股利所得既非難以掌握、亦非偶發,沒有分離課稅的道理。此外,股利分離課稅後稅率僅26%,與綜所稅最高邊際稅率40%相差甚遠,有圖利富人之嫌。
對此,財政部昨天發布新聞稿澄清,強調股利在公司與個人兩階段的最高總稅負(40.6%),與其他類別所得最高稅負(40%)相當,符合水平公平。財政部高層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也重申,稅改目的是稅制合理化,且吸引更多企業家在台灣投資。
財政部高層指出,相較於土地交易免稅,以及證券交易所得仍免課證所稅,長期投資領股利的人,應有享受合理租稅待遇的理由,不該汙名化股利所得者。10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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