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辦攜碼爭議 消保處:應告知開通時間
2017/9/25 12:55
(中央社記者陳政偉台北25日電)電信業者用網路申辦攜碼優惠吸引顧客,消費者不知無法隔天開通導致遭原業者收費。消保處協調通傳會,要求4家業者建立確認機制,並在官網詳列申辦服務生效日期等資訊。
電信業者常用「4G飆速吃到飽」、「網路門市限定」優惠等文宣,吸引民眾透過網路申辦門號可攜服務,但消費者不知道網路申辦無法隔天就開通,而衍生爭議。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參議王淑慧表示,已協調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促請業者在網路及實體門市揭露攜碼服務的生效日等正確資訊,10月底前建立網路申辦的確認機制。
王淑慧解釋,目前網路申辦無法像實體門市最快可在隔天生效,導致消費者原資費方案契約已到期、新業者尚未開通服務,遭原業者恢復原價收取高額的通話及上網費用。
消保處已協調通傳會督促電信業者儘速完備官網「常見問題(答)」的攜碼服務相關資訊,王淑慧指出,13日已檢視業者在官網清楚說明透過「網路」及「實體門市」申辦攜碼服務所需的作業時間或生效期日。
王淑慧說,目前也請台灣大哥大、遠傳、亞太及台灣之星等4家已提供網路申辦攜碼服務的電信業者,在10月31日前建立網路門市系統的確認機制。
機制就是當消費者透過網路申辦時,系統主動提供攜碼服務的生效最短時間及原因等資訊,經消費者按下「同意」鍵後,才能進行後續程序。
王淑慧說,目前也要求新業者縮短提供網路攜碼服務的流程,讓消費者知道與新業者生效最短時間,以免原業者的契約已到期,而新業者開通的時間未到,徒增繳給原業者的高額電信費用。
王淑慧提醒消費者,如須申辦攜碼服務,應確實瞭解與原業者簽訂的契約到期日及約滿後費用的計收,以及新業者攜碼服務的開通時間。1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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