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英國子公司 年底前須揭露稅務策略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8日電)在英國有設子公司或常設機構的台商注意了。資誠(PwC)表示,英國去年通過法案,要求營收達一定門檻的本國與跨國企業,今年底前須揭露稅務策略,否則將至少處7500英鎊罰款。
據了解,包含鴻海、台積電、台達電、台塑等必須提交「國別報告」的大型台資跨國企業,也都必須在今年底向英國政府揭露稅務策略。
為強化企業租稅的透明度並有效打擊激進的稅務規劃,英國去年通過財政法案(The UK Finance Act, 2016),規定符合條件的特定企業必須每年在其網站上公開企業在英國所採行的稅務策略。
資誠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曾博昇說明,此法案針對的特定企業為英國大型企業、合夥組織或集團,其前一會計年度營收超過2億英鎊(約新台幣78.5億元)或資產超過20億英鎊(約新台幣785億元)。
此外,符合提交國別報告(country-by-country reporting, CbCR)門檻(前一年營收超過7.5億歐元,約新台幣268億元)的跨國企業(MNEs),只要擁有英國子公司或常設機構,也需要按照規定執行。符合上述規定的企業,皆需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整揭露企業的稅務策略。
曾博昇表示,以台資跨國企業的角度來看,要揭露的內容,包含企業如何進行稅務管理、願意接受稅務風險的程度、對稅務規劃的態度,以及與英國稅局的合作。這些都必須在集團的英國子公司網站、或集團網站公開揭露。
針對罰則部分,若集團未完整揭露,且逾期6個月內才完成揭露,要罰款7500英鎊;逾期超過6個月,則再罰7500英鎊。當逾期超過12個月,每個月再加罰7500 英鎊,處罰相當重。
為了幫助客戶能夠充分遵循法令與降低資訊不當揭露所可能造成的負面影響,曾博昇建議,企業可以與專業人士合作並擬定稅務策略揭露的內容,以因應法令未來所造成的影響。
此外,該法案授權英國財政部得規定各企業集團也必須公開揭露該集團國別報告,一旦實施將更加擴大揭露範圍,企業應密切注意該項立法可能的未來發展,以妥善因應。10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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