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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輝限制下游專櫃售價 遭重罰250萬元

2017/4/7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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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 7日電)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委員會議通過,杏輝限制下游事業轉售杏輝專櫃商品售價,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除令其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外,並處新台幣250萬元罰鍰。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說明,杏輝國內年營業額約20億元,與杏輝締約合作的杏輝專櫃藥局達1066家,據點遍及全國,銷售藥品與保健食品等,且杏輝以合約書規定藥局若有未依雙方協議或杏輝建議售價銷售商品時,杏輝可以逕行終止合約、取消贈藥或取消回饋。

彭紹瑾表示,杏輝以合約書限制杏輝專櫃藥局轉售商品售價,使得杏輝專櫃藥局無法依據其所面臨的競爭狀況、營運策略、成本結構等因素決定商品售價,實已削弱同一品牌內個別零售通路間的價格競爭。

彭紹瑾指出,杏輝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1項規定,依法可處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考量杏輝是初犯,並斟酌其營業行為等要素後,決議處250萬元罰鍰。10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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