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過關 林全:真正落實週休二日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 7日電)立法院昨天通過一例一休,部分勞工認為損失 7天國定假日,行政院長林全今天澄清,修法是透過配套,將每週工時設為40個小時,以落實週休二日,讓全國放假能夠真正完全一致。
攸關勞工週休二日的勞基法部分法條修法昨天在逐條表決下完成三讀,明年元旦起年資滿6個月以上至少享有特休假3天、國定假日全國休假一致。
林全下午出席科技部所舉辦的「第十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閉幕活動,會前針對勞基法修法完成三讀向媒體提出說明。
他表示,昨天通過勞基法修法是個很大的進步,但媒體報載卻說週休二日的企業勞工是損失 7天國定假,這個講法不正確,是個誤會。
林全說明,過去享有週休二日的勞工們,其實並未真正休到這7天假,而是用週休二日去換取;同時,甚至有些企業只換到隔週休二日。現在配合修勞基法將每週工時設為40個小時,就是希望落實週休二日。
換句話說,也就是僱主在每個星期六不能讓勞工工作,若要則需付出高額的加班費;如此一來,大部分的企業無法就此來逃避讓勞工週休二日。
林全指出,這次修法是讓過去企業和勞工「表面放假不一致,實際是一致」的做法,能夠回歸到實質落實週休二日,雖然取消 7天假,但全國放假能夠真正完全一致;其次,也同步將休假日的加班費提高,目的是希望企業不要利用休息日要求勞工加班,否則要付出高額加班費,以增加勞工收入。
談到過去「特休是看得到吃不到,且特休時間不夠好」問題,林全說,這兩點在這次修法也都有相當程度改變,希望讓所有休假都是看得到吃得到,企業若沒讓員工休假,都要付出薪資補償勞工。
另外,特休時間也有做調整,希望讓資淺勞工盡量有比以前更好的休假條件。由於民間企業許多勞工年資淺而休不到特休,因應這些年輕、資淺勞工調換工作的頻繁需要,將特休時間調整,納入他們的勞動條件需求。
林全說,未來也會落實勞動檢查,有關違反工時或其他工作條件的僱主,將提高罰則。盼這次修法讓休假名實不符狀態可以回復事實,並縮短工時、改善勞動條件,也是這次修法的最主要目的。10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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