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合法採森林植物 最快3個月上路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5日電)繼總統蔡英文1日向原住民道歉,農委會今天也宣布,當日行政院已預告「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最快3個月,原住民可在國有林、公有林合法採集植物。
蔡總統1日向原住民道歉後,被質疑沒有具體作為,原住民族上凱道抗議,蔡總統並親自至凱道溝通。
農委會主委曹啟鴻及農委會林務局局長林華慶今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原住民族採取傳統領域土地森林產物管理規則」草案已於1日由行政院同步上官網預告,30天內各界可表達意見,加上預告後彙整各界意見的作業時間,最快3個月上路。
草案規範內容將讓目前原住民族因為生命禮俗、歲時祭儀、生活需要及其他與傳統文化活動的需要,所進行植物採集的慣俗,經申請、審查作業後,可合法化。
林務局說明,未來辦法上路,將以「個案認定方式」進行,由各地原住民族部落提出,經鄉(鎮、市、區)公所向國有林、公有林管理機關指認原住民族生活慣俗所需採取森林產物的森林區域及種類,再由農委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等機關進行調查評估後,做出審核。
原住民族委員會經濟發展處處長王美蘋說,目前全國計有16族、747個部落,委託學者調查顯示,各族因為生活需要及傳統文化活動的需要,至少使用50種植物。
林務局舉例,原住民常採集植物的有馬告、薯豆、黃藤、山蘇、月桃等。林華慶說,草案的執行方式會是申請後一年一期,每年重新申請,採集的植物不能做規模化商業銷售使用,但在部落的市集可賣。
外界關心貴重木被採集使用,林務局說明,採專案方式處理,一樣不能商用;例如烏心石價值高,但原住民慣用於製作搗臼,一樣僅限原住民生活所需使用,不能做規模化的商業販售。
這30天也將通知各部落此草案已經預告的訊息,請各部落提供意見;而部落活動的使用空間如果重疊,基於申請規定,只能由單一個部落申請使用,將採取召開部落會議的方式討論、決定。10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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