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以房養老怎麼推?李紀珠提5大建議

2016/4/25 17:4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5日電)因應高齡化社會來臨,鼓勵銀行業推動以房養老,銀行公會理事長李紀珠提出五大建議,包含可參考香港、美國設立保險機制、提供承辦業務的銀行誘因等。

現階段辦理以房養老(逆向抵押房貸)業務仍以公股行庫為主,李紀珠表示,這類商品雖叫以房養老,但實際上,無法實現以房養老、終身給付的目標。

她說,因民法規定,抵押權設定最長期限為30年,因此,民眾若65歲辦理以房養老,銀行最長只能給付到95歲;同時,還有限制追索權也會造成長者擔心當貸款金額超過房價時,恐面臨被銀行掃地出門的窘境。

至於對銀行來說,李紀珠表示,銀行為規避延壽風險,也可能提供較差的利率給民眾(借款人),因而無法達到以房養老政策的完善目標。

為鼓勵銀行辦理以房養老,銀行公會於2月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建構「以房養老」配套機制建議方案後,近期將再提出建議案,籲請金管會儘速出面整合相關部會,建議相關配套措施。

建議案包含:比照香港、美國作法,由主管機關成立專責機構,並提撥專款設立保險機制,以承擔借款人延壽風險。

其次,比照香港、美國的做法,由專業機構提供以房養老諮詢服務;第三,建議內政部提供借款人遷籍、死亡等戶籍資料,以降低銀行授信風險;第四,建議延長民法抵押權設定最長不得逾30年規定;以及建議金管會給予辦理業務的銀行如降低呆帳提存比率等誘因。10504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