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違反重訊申報規定 遭罰10萬元
2016/4/18 17:36
(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18日電)櫃買中心發布新聞稿,針對光洋科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違約金新台幣10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光洋科發現有員工不法轉賣黃金450公斤情事,公司表示3月4日即啟動內部調查機制,不過光洋科未依重大訊息處理程序、在規定時間內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遲至3月31日始至櫃買中心召開,對該公司處以違約金10萬元。
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靶材廠光洋科去年第4季發生交易室員工藉職務之便,盜賣黃金450公斤,估計損失5.12億元,光洋科已向台南地檢署對這名已離職的員工提出控告。
此外,光洋科還增提6.1億元金屬原料存貨評價跌價未實現損失,去年度營運因而面臨上櫃來首度虧損的窘境,稅後淨損10.6億元,每股虧損2.63元。105041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