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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車換新車貨物稅減免 汽機車都適用

2015/11/12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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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12日電)舊車換新車貨物稅減免範圍放寬汽機車均適用。財政部次長吳當傑表示,以年均報廢13萬輛汽車,其中一半的車主因為該項減稅而採購新車計算,將可創造稅收外溢效果。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通過出廠6年以上汽車和4年以上機車,報廢或出口前後6個月內買新車,可分別減徵貨物稅新台幣5萬元及4000元。

相較行政院版本,出廠2年以上中古車完成出口,且於出口前或出口後6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即可定額減徵新車應徵的貨物稅5萬元。

財政部說明,行政院版本的貨物稅減免,限制2年以上汽車並完成出口,期間內購置新車才享有貨物稅減免,至於今天通過的版本,適用標的為6年以上汽車以及4年以上機車,且不限報廢或出口都可享有貨物稅減免,民眾舊車換新車貨物稅減免範圍放寬。

吳當傑說明,若以近年平均報廢13萬輛汽車,且因為貨物稅減免範圍擴大,可鼓勵其中一半的人購買新車的話,將可創造新的貨物稅,產生稅收的外溢效果。10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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