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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法規範無人機高度 業者:已建議

2015/9/2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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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鍾榮峰台北24日電)行政院會通過民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遙控無人機15公斤以上由民航局管理,遙控無人機高度不能超過400呎。業者表示,對消費者也是建議操控不超過這個高度。

交通部表示,民航法修正草案增加一個專章,規範15公斤以上遙控無人機將由中央制定法規管理,15公斤以下由地方政府以自治規則處理。

先創國際技術暨售後服務部經理洪景銘表示,根據媒體報導,中國大陸規範無人機以7公斤為衡量,部分國家地區以25公斤為尺度,他推估政府可能採取中間值15公斤作為規範基準。

洪景銘表示,15公斤以上遙控無人機,多以八軸或六軸搭配專業相機、應用在空拍等專業領域,與15公斤以下中小型一體無人機略有不同。目前市面上販售的遙控無人機,多以15公斤以下為主。

交通部進一步規劃遙控無人機需以目視方式操作,飛行高度不得超過400呎(約40層樓)。

洪景銘表示,這個高度大約是120公尺,業界一般對消費使用者宣導操作遙控無人機的高度,也是建議不超過120公尺。

他指出,超過120公尺高度,使用消費者目視會看不清楚載具本身,況且120公尺高度左右,會是輕航機或輕型載人機的飛行高度,若遙控無人機超過120公尺,會有安全問題。政府規定遙控無人機飛行高度不超過120公尺,符合國際民航法規規範。10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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