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入主中嘉 公平會:實質控制須申報
2015/9/23 16:57
(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3日電)針對遠傳「以債作股」入主中嘉網路,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雖然遠傳並未持有中嘉任何股份,但根據公平交易法規定,只要有實質控制權即應申報。
吳秀明今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會中表示,遠傳與美商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 Asia)合作,在台成立子公司發行公司債,再由遠傳認購,顯然是為了規避黨政軍條款。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質疑,遠傳透過這種方式規避黨政軍條款,此種跨業方式是否涉及不公平競爭。吳秀明回應,遠傳若對中嘉有實質控制權,公平會即會研究此案是否涉及垂直或多角化整合經營,以及是否影響市場競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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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明表示,遠傳的目的是「先卡位」,等到黨政軍條款鬆綁後,隨時可「以債換股」,成為中嘉股東;但他強調,若遠傳對中嘉有實質控制權,即使遠傳並未持有中嘉任何股份,仍視為實質入主,依然需要申報。
吳秀明指出,雖然遠傳向公平會說明並未實質控制中嘉,但遠傳必須提出證明;此外,此案已送交經濟部投審會及公平會審查,公平會目前仍待遠傳補件,才會進入實質審查階段,審查期間最長可達三個月。10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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