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小檔案
(中央社台北17日電)RCA全名美國無線電公司(RadioCorporation of America),成立於1919年,總部位於紐約市。1985年被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購併,並於次年分割,但品牌名稱仍持續被轉手使用。
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會網頁資料,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桃園廠位於桃園市(中山路與文中路之間),廠房占地約7.2公頃,1970年由美國RCA公司設立,生產電子、電器產品。
RCA後經產權轉移,先後為美國奇異公司(GE)、法國湯姆笙公司所持有,1992年10月關廠,且於同年被長億集團宏億建設收購。
根據維基百科,奇異公司併購RCA後陸續將之分割出售,僅保留政府服務部門。
其中,奇異公司1988年將生產RCA、ProScan和奇異品牌的電視和其他消費電子產品的權利賣給湯姆笙消費電子公司(Thomson Consumer Electronics),以換取湯姆笙部分的醫療事業。
湯姆笙消費電子後來易名為湯姆笙公司(Thomson SA.)。
雖然RCA產權已轉移,但商標仍持續被轉手使用。
奇異公司併購RCA初期仍掌控商標權,直到2003年完全被湯姆笙公司買下。2010年更名為特藝集團(Technicolor SA)的湯姆笙公司,把商標授權給不同產品的多家公司使用,包括索尼音樂娛樂(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湯姆笙2004年和中國大陸TCL集團成立合資企業TTE,給予TCL所有RCA的生產製造和湯姆笙的電視與DVD產品,TCL因而取得全球電視製造商的領先地位。
湯姆笙授權TCL集團及Audiovox在源自RCA公司的產品上使用RCA名稱。湯姆笙2010年初將RCA電視品牌賣給On corporation。104041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