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頂新米糠油謠言 網民處拘役40日
2015/1/20 18:07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0日電)彰化地方法院日前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決在網路上轉傳「米糠油多氯聯苯中毒事件」網路謠言的許姓網民,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新台幣4萬元。
頂新表示,網路流傳誣指頂新集團涉及36年前「米糠油事件」言論,集團去年9月中報警尋求協助及追查,彰化地檢署查獲家住彰化縣芬園鄉的許姓網民,未經合理查證而轉傳前揭網路文章,涉及毀損他人名譽及社會評價,依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對其提起公訴。
受理本案的彰化地方法院於去年12月30日的判決書指出,「被告短於思慮,在網頁上恣意發表足以毀損告訴人名譽之文字內容、貶損告訴人在社會上之評價,行為實屬不該」。
彰化地院考量許姓網民並無任何犯罪記錄,犯後坦承犯行,量處許姓網民 「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頂新集團表示,集團在1970年代並未生產製造或經銷米糠油產品,與1979年間發生在台灣中部地區的「米糠油事件」毫無關連。
依據司法單位資料,「米糠油事件」肇事廠商為設立於彰化縣溪湖鎮的「彰化油脂公司」,此案已於1980年經彰化地院判處彰化油脂公司負責人陳存頂、總經理黃文隆及經銷商豐香油行劉坤光等三名被告,各十年有期徒刑。
頂新集團聲明表示,感謝司法單位打擊謠言、維護事實真相,亦呼籲各界友好切勿因一時不察,道聽途說或任意傳播沒有事實根據謠言而涉法,類似行為除不利人也不利己,更徒增社會紛擾。10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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