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電費 台電:回歸主管機關補助
2015/1/9 17:57
(中央社記者林孟汝台北9日電)台電公司105年起不再補貼學校電費,各級學校哀嚎,台電今天表示,學校電價優惠並沒有取消,只是逐年回歸各級學校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補助,以避免不當轉嫁。
另外,智慧電表布建採購為公開招標,大同公司是在民國101年7月17日得標,經過10個月,台電總經理朱文成才在102年5月1日就任,希望外界不要過度聯想。
據行政院102年1月31日會議結論,自105年起,台電、中油及台水公司政策性負擔,將逐步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編列預算;但8日立法委員仍認為不妥,要求台電不要讓學生關燈吃午餐。
台電表示,104年學校用電優惠,僅教育部所屬國立學校用電(估約新台幣1.42億元)由教育部編列預算支應;私立高中以上及國中小學用電(估約14.27億元)仍由台電公司負擔。
也就是說,學校電價補助要到105年,才會全部由教育部及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學校電價補助不會不見」。
至於外界關心的智慧電表,台電表示,智慧電表布建可分為電表安裝、通訊調整及整合測試3階段,大同公司在102年10月底完成第1階段的電表安裝後,由於部分電表安裝在地下室或受到鐵門、遮雨棚遮蔽會影響訊號傳輸,因此要求廠商依契約克服通訊問題並完成整合測試後,才會辦理驗收,並無「展延驗收」情形。10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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