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肇事紀錄 強制車險擬加費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1日電)民進黨立委薛凌提案,強制車險的費率要考慮個人的肇事紀錄。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認為,現在酒駕已經有加費機制,因此肇事紀錄也應調整,大方向贊同。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國民黨立委林德福等21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3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即將接任彰化縣長魏明谷等17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6條及第23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薛凌等19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5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台聯黃文玲等22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0條、第27條及第33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委員丁守中等20人擬具「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7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薛凌提案表示,鑑於內政部警政署資料顯示,汽機車車禍事故頻繁,而且自開放重機開始,常有集結在公路上競速的社會現象。
根據薛凌的提案中提到,民國95年,每1萬輛約有85件肇事紀錄,到了101年,每1萬輛陡升到107件肇事紀錄。提案中也提到,95年到101年間,A2類(非死亡類)肇事件數也大幅增加。
薛凌提出修正強制車險時,費率以從車為原則、從人為特例,而特例的部分應考量肇事紀錄,高肇事紀錄、高風險者應該要負擔較高的費用負擔。
曾銘宗認為,目前強制車險裡,有酒駕加費的設計,故高肇事紀錄者加費,大方向是可以贊同,但實際技術問題則還要進一步考量。
根據強制車險酒駕加費規範,車主名下的汽車若投保強制車險,每違規1次就會被加費。每違規1次將被加費新台幣2100元,且不限車數、次數及加費金額的上限。
另外,丁守中則建議,強制車險的給付,刪除傷害醫療,避免重複給付的問題;黃文玲則認為應增加財物損害給付;魏明谷則建議,如果已經是停駛的汽機車,在辦理過戶時可以不需強制繳保險卡。10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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