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治「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 浴池遺構現身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3日電)位處台南市舊城核心的日治「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已開工修復,且在過程中發現完整「浴池」遺構,讓人更進一步了解當時獄政公務生活空間。
日治時期明治33年(1900年)台南刑務所在台南市中西區(晶英酒店一帶)設立後,當地刑務系統建築群始得興建,包括明治39年(1906年)至明治44年(1911年)宿舍區(已拆除)及始建於1924年至1945年間的直轄市定古蹟「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等。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民政府接管台灣,日治刑務機關成了台南監獄,獄政人員陸續進駐日治刑務建築群,直到1981年台南監獄遷移到歸仁區後,建築群開始荒廢;民國104年(2015年)台南市政府取得「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代管權,但建築群年久失修,外觀破爛,台南市政府去年4月開工修復。
台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刑務所浴場」因過度增建與裝修,修復前已損壞嚴重,修復團隊原認定「浴場」解體後空間與構造留存比例有限,卻意外發現完整男女湯浴池及池底小口磚、池壁磁磚、收邊轉角磚、舊有輸水管與水閥等,相當完整。
文資處認為刑務所「浴室」的發現,再搭配妥適解說系統,將有助於了解當時獄政公務空間與生活型態,相當有趣且具教育意義。
「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共分為三區5棟,分別是磚木造共構,俗稱典獄長宿舍的「所長宿舍」、雙併建築型制且留有棟札的「刑務所官舍」、武道練習場地的「刑務所要道館」、作為公共澡堂使用的「刑務所浴場」,及口字型配置的單身宿舍「刑務所合宿」。
「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鄰近「國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交相反映日治司法與獄政分權發展。「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修復總經費新台幣1億6000萬元,預定民國114年6月完工。
「原台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修復後,將和「國定古蹟台南地方法院」型塑司法園區,並雙向串聯「藍晒圖文創園區」、「台南美術館園區」與「孔廟文化園區」,打造更優質的文史觀光路境與場域。(編輯:謝雅竹)1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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