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二林分室官舍將拆 文化局:警局無拆除計畫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彰化縣8日電)彰化縣文化局今天表示,有關二林分室官舍,彰化縣警察局目前未進行處分,也無拆除計畫,目前無遭拆除疑慮,且經現場勘查及召開審查會議,加上地主無保存意願,不列冊追蹤。
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文化資產報報」指出,位於二林武德殿後方的「原二林支廳支廳長官舍」(後成為二林分室官舍)將被彰化縣文化局、彰化縣警察局聯手「殺害」;案經公民提報文化資產,現勘結果竟以「修復不成,反成新建,且修復經費龐大,有排擠其他古蹟或歷史建築預算後果」,反對官舍成為文化資產。
對此,彰化縣政府文化局今天回應表示,為強化保存文化資產,去年1月、12月曾函知所屬機關、彰化縣各級學校、公營單位等,有關縣轄興建完竣逾50年建築物或公有土地上建造物處分前,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函知縣府辦理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有關二林分室官舍,文化局指出,彰化縣警察局目前未進行處分,也無拆除計畫,也未函報縣府辦理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因此,目前無拆除疑慮。
關於「文化資產報報」指民眾套疊地圖證明二林分室官舍為「支廳長官舍」,文化局指出,經查圖片為台南灣裡支廳長宿舍圖說案例,非二林分室附屬官舍。
文化局表示,網路社群「文化前進實驗室」去年12月18日提報彰化縣「二林分室附屬官舍」為歷史建築案,縣府今年2月21日辦理彰化縣二林分室附屬官舍文化資產價值評估會議,聘請5名文資委員現場勘查,接著再到彰化縣立圖書館召開審查會議。
文化局指出,經查二林分室附屬官舍建物牆體原有磚塊尺寸、木構件材料,研判應為日治中後期構造物,屬地方一般文官宿舍,建築形式經研判非高等官舍作法,屬管理員的小家屋,且經多次修繕改建,導致內部格局與原裝修材質大多改變。
文化局表示,建物現況外觀、內部裝修損毀嚴重,構造雖尚保存屋頂屋架、門窗、棚袋、入柙等原構件,但因無人居住,已遭蟲蛀腐蝕,且屋頂瓦作及門窗上方雨庇斜撐曾修改,部分改為水泥瓦,室內隔間牆也改過,難完全追蹤原貌,無藝術、科學、技術史等特色。
文化局指出,這座建物為私人地上物,地主無保存意願,無再利用計畫與使用思考,推估勉強修復新建的經費必然過大,可能排擠其他古蹟或歷史建築預算,依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審查結果未具備基準,決定不列冊追蹤。(編輯:李錫璋)10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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