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8孩案宣判 網轟:刑期沒受害人被虐待時間長
(中央社台北7日電)轟動一時的中國徐州8孩案,「鐵鏈女」丈夫董志民昨天被法院判虐待及非法拘禁罪名成立,處有期徒刑9年。不少中國網友批評判刑太輕,指受害人被囚禁、虐待及被迫生孩子都不止9年。
央視新聞今天報導,中國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6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董志民被判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另外5人因拐賣婦女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至11年不等。
2022年江蘇省官方公布徐州8孩案的調查結果,確定「鐵鏈女」就是「小花梅」。
今天的央視報導交待案情,指小花梅早在1988年被拐賣,第一次被賣給江蘇省東海縣的農民徐某東,第二次被賣給徐州豐縣歡口鎮的董某更及其子董志民。
董志民與小花梅1999年「生育」長子,2011年至2020年二人先後「生育」7個0子女,而2017年7月至案發前,董志民對小花梅用「布條繩索捆綁、鐵鏈鎖脖等虐待」,小花梅證實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
法院認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及非法剝奪小花梅的人身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
新華社今天發文解釋對董志民的指控及判刑,引述徐州市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饒本東表示,董志民收買被他人拐賣的小花梅,涉嫌犯收買被拐賣婦女罪,因收買被拐婦女罪法定最高刑為3年有期徒刑;而法定最高刑不滿5年有期徒刑,過了5年不再追訴。
饒本東表示,因董志民及徐某東收買被拐賣婦女犯罪行為超過了5年的追訴時效期限,不符合報請核准追訴條件,依法不再追訴。
此外,1998年起參與拐賣小花梅的犯罪嫌疑人共7人,均超過20年追訴時效期限,但只追訴5人,另外2人沒有被追訴。
饒本東表示,因該5人在拐賣婦女犯罪中作用較大、情節嚴重,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另外2人在拐賣婦女犯罪中作用較小、情節較輕,未予報請核准追訴。
文章宣稱,小花梅入院後經過一年多醫療,「病情得到控制,身體狀況穩定。」目前能夠在醫生、護工幫助下穿衣、吃飯,可與醫護人員簡單交流,「但仍然有認知障礙。」
8孩案的判決結果引起網路熱議,在中國社群平台微博,不少網友批評判刑太輕。有網友指,「判的還沒有受害人被虐待的時間長」、「受害人被虐待囚禁被迫生孩子的時間都不止九年吧……」、「女的一輩子都毀了。一審判9年。哪來的公平啊」。
還有網友批評,「沒有強姦罪」、「家庭成員?多麼諷刺」。(編輯:陳沛冰/楊昇儒)11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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