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8孩案5嫌拐賣婦女遭判8至11年 鐵鏈女丈夫兩罪成立判9年
(中央社台北7日電)央視報導,轟動一時的中國徐州8孩案經法院審理,判決「鐵鏈女」丈夫董志民虐待及非法拘禁罪名成立,處有期徒刑9年,其餘5人因拐賣婦女罪,判有期徒刑8年至11年不等。
央視新聞報導,中國江蘇省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6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董志民虐待、非法拘禁案,時立忠、桑合妞、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拐賣婦女案,7日作出判決。
判決認定董志民犯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9年。
判決認定時立忠、桑合妞、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犯拐賣婦女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1年、10年、13年、8年6個月和8年,並處罰金。
徐州8孩案於2022年初曝光,網路廣傳的影片顯示,一名受害女子被人頸鎖鐵鏈,更生下8個孩子,引發輿論沸騰,紛指全案疑涉及人口拐賣、虐待及超生等。
之後江蘇省官方公布徐州8孩案的調查結果,確定「鐵鏈女」就是「小花梅」。
央視報導指出,小花梅早於1998年初被時立忠、桑合妞以治病為由,拐騙她離開雲南省福貢縣子里甲鄉亞谷村來到江蘇省東海縣,兩人並以人民幣(下同)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的價格賣給該縣農民徐某東。
小花梅與徐某東共同生活至同年5月上旬後去向不明。同年6月譚愛慶及其妻李某玲在河南省夏邑縣駱集鄉潭窪村發現小花梅並收留,另以3000元賣給霍永渠、霍福得。
霍永渠、霍福得又把小花梅帶至徐州豐縣歡口鎮,經劉某柱介紹,以5000元轉賣給董某更(已故)及其子董志民。
董志民帶小花梅至董集村家中共同生活,剛到董家時小花梅生活基本能夠自理,能與人交流,但有時癡笑、目光呆滯。
1999年兩人生育長子,2011年至2020年又先後生育7子女。2011年、2012年小花梅生育二子、三子後,精神障礙症狀逐漸加重,2017年生育六子後病症更明顯。
其間董志民僅於2013年上半年帶小花梅到鄰縣鄉鎮醫院門診開藥治療,之後未再送醫。2017年7月至案發前,董志民還拘禁小花梅,並以「布條繩索捆綁、鐵鏈鎖脖等虐待」。
報導表示,期間「小花梅的飲食起居得不到正常保障,時常挨餓受凍,居住場所無水電陽光,生活環境惡劣。董志民的虐待行為,致小花梅人身健康遭受重大傷害。經鑒定,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衰退期),被評定為精神殘疾二級」。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董志民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且致小花梅患精神分裂症不可逆轉,具有致被害人重傷的加重情節;董志民非法剝奪小花梅的人身自由,構成非法拘禁罪,依法應數罪並罰。
時立忠、桑合妞、譚愛慶、霍永渠、霍福得拐賣婦女,造成嚴重後果,構成拐賣婦女罪。董志民、時立忠、桑合妞因坦白,霍永渠、霍福得則是自首,依法可從輕、減輕處罰;譚愛慶是累犯,依法應從重論處。
報導指出,涉案人徐某東、李某玲及劉某柱因情節較輕或超過追訴時效,未被起訴。(編輯:陳沛冰/曹宇帆)11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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