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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方聘84名台籍調解員 陸委會:不違法

2022/3/10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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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朋達台北10日電)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表示已聘請84名台人擔任調解員。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說,調解員非固定編制、未支薪,也不具核心權能,尚不違反兩岸條例。

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8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工作報告時提到,陸方已聘請84名台灣民眾擔任調解員,維護台人權益。

邱垂正1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相關提問時指出,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台人不得擔任中國大陸黨政軍機關機構的職務,「必須符合黨政軍及擔任職務兩項構成要件,才算構成違法」。

邱垂正說,台人在大陸法院擔任調解員,是按當事人選定,非固定編制、未領取薪資,也不算具有核心權能,陸委會過去曾和相關機關會商,認為調解員尚不符「擔任職務」的要件。

他說,針對台人、台商在中國大陸因涉及訴訟,並透過訴訟外的機制解決紛爭,選任由台灣民眾擔任的仲裁員或調解員,「對於台灣人民在中國大陸相關的訴訟解決及保障我國人的權益是具有正面助益的」。

但邱垂正也表示,近年中共頻用半官半民的組織及職務吸納台人任職,遂行所謂「促融促統」目標,政府也將持續關注相關職務及組織性質,是否受陸方黨政軍機關指揮監督?有無具體、特定常態的工作?及有無酬勞與對價關係等,以落實兩岸條例第33條的管理。(編輯:楊昇儒)11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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