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再放寬BNO申請資格 吸引港青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5日電)據報導,英國近日再度放寬香港BNO護照持有人的居留申請,目的是吸引1997年後出生的港青;中國外交部則譴責英方的做法。
綜合本地媒體今天的報導,英國去年初開放BNO持有人的居留申請,但當時只限於護照持有人,不包括他們沒有BNO的年輕子女,年輕子女只能以親屬身分隨同父母申請。
報導表示,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年輕港人希望移居英國,但由於他們的父母不願離港,也無法申請。
英國政府昨天放寬了相關規定,容許未持有BNO但已年滿18歲的港人,只要他們的父母持有BNO,就可以獨立申請BNO護照到英國居留,措施於10月生效。
另據報導,去年有10.4萬人申請BNO。
中國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今天強烈譴責英國上述新舉措。
發言人批評英國此舉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中英雙方交換的備忘錄有關約定。
發言人批評英方不顧中方的反對和反制,以香港國安法為藉口操弄BNO問題,「為反中亂港分子提供庇護所」,暴露其「偽善面目」和唯恐香港不亂的「卑鄙企圖」。
發言人敦促英方認清歷史大勢,放棄在港延續殖民影響的幻想,立即糾正錯誤,停止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否則必將自取其辱、自食惡果。
BNO全稱British National(Overseas),中文是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名義上是英國國籍,但沒有英國居留權。
英國早年殖民統治香港時,發給港人英國屬土公民(BDTC)護照,其後改由BNO護照取代。一般而言,BDTC護照持有人在英國享有的權利優於BNO護照持有人。
英國取消BDTC護照及改發BNO後,據統計,當時約有300萬人登記申請BNO─但實際申請的人數有限,而相關登記程序於1997年終止,即期限之後無權申請。
香港實施國安法後,英方批評此舉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為此准許持有BNO的港人及其家屬申請赴英讀書或工作,5年後可以申請定居,再居住12個月後申請入籍。
英國官方統計,2020年中,約有35萬港人持有BNO,另有290萬港人符合申請BNO資格。(編輯:沈朋達)111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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