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嚴學生實習管理 禁止加班國定假日上班
(中央社台北21日電)中國教育部等8部門今天發布「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修訂版,不允許實習學生發生實習內容與所學專業不合情形,禁止實習學生被安排加班、上夜班、國定假日上班。
「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在2016年發布,修訂後加嚴學生實習管理措施,從實習組織、實習管理、實習考核、安全職責到保障措施,明確列出行為準則,提出1個「嚴禁」、27個「不得」。
新規明定,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和實習學生必須簽訂3方協議,以官方示範文本為基礎,內容不得刪減,有其他需要可以以附件增加。不能有實習內容和所學專業不符、強制實習、收費實習等情形,也不能安排實習學生僅從事簡單重複勞動。
「職業學校學生崗位實習三方協議」範本提到,提供必須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且與學生所學專業相符或相近的實習工作;不得安排學生跨專業大類實習,不得僅安排學生從事簡單重複勞動。
學校必須為實習學生投保實習責任保險。不得透過仲介機構或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不得安排實習學生在休息日、國定假日實習;不得安排實習學生上夜班。
另也不得向實習學生收取押金、培訓費、實習報酬抽成、管理費、實習材料費、就業服務費或其他形式費用;不得扣押實習學生的學生證、身分證或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實習學生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收取財物。
實習學生還被嚴禁從事八大行業,嚴禁涉黃、涉賭、涉毒、酗酒,嚴禁到違禁水域游泳或參與等其他危險活動,嚴禁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等。
據中國青年報報導,實習學生被強制加班或是所學專業與實習內容不符等問題一直都存在,曾經有實習學生反映,學校表示每天工作8小時,到了實習公司卻被要求工作12小時,甚至週末也要加班。若是曠工1天,必須倒扣3天工資;以需要休息為由請假,也不會被准假。(編輯:李雅雯/陳沛冰/楊昇儒)11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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