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國新修海上安全法明生效 核動力船舶通過須申報

2021/8/31 10:41(8/31 11:2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台北31日電)中國今天宣布,明起正式實施修訂後的「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潛水器、核動力船舶等5類外國船艦進入領海應向中方報告,未依要求報告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予以處理。

根據中國海事局官網公告,新規適用於下列外國籍船舶:潛水器、核動力船舶、載運放射性物質的船舶、載運散裝的油類、化學品、液化氣體等有毒、有害物質的船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或中國國務院規定的可能危及中國海上交通安全的其他船舶。

公告還稱,船舶未按要求報告的,海事管理機構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予以處理。

這次新規列出的5種外國船艦中,潛水器、核動力船舶2項受到矚目。目前擁有核子動力航空母艦的國家只有美國和法國,分析普遍認為,相關條文是指向這些國家的軍艦。(編輯:繆宗翰/周慧盈)110083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6